您搜索的标签关键字是:"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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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为负责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
- swj.tj.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20-03-27 1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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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务局是负责该市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
- swj.beijing.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20-03-25 15: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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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海洋局与上海市水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水务、海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编制本市水务、海洋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水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流域防洪、水资源和海区海洋经济、......
- swj.sh.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20-03-17 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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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宿迁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注册资本金9.5亿元,经营范围:筹集、融通、管理城乡水务建设资金;投资、建设城乡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土地整理开发。内设综合部、财务部、投融资部、招标采购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监察室等7个职能部门;全资拥有江苏东升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180万元)、江苏水韵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江苏润生水处理......
- www.sqswjt.com
- 收录更新时间:2020-03-08 14: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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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3年8月,是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总资产13.5亿元,注册资本4.53亿元。集团专业从事水务投融资、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和设备租赁等业务,是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涉水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平台和建设主体。集团内设7部2室,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室、投资发展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监督部)、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部)。现有全资及控股公司3家,分别为......
- swtzjt.yang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16 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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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徐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徐州市水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徐州市水务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水务发展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市级涉及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 sw.xz.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7 22: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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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水务局是苏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务发展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二)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省、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市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江河湖泊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
- www.slj.suzhou.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1-05 1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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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59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5〕4号)规定,设立市水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水行政管理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市水务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
- shuiwu.nanjing.gov.cn
- 收录更新时间:2019-10-28 14: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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