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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农业机械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农机、农艺结合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三)指导农机、牧机、植保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四)负责农机行业的科学研究,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农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五)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登记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调查处理道路外农机事故。(七)管理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指导农机信息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用油(抗旱防汛等救灾用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统计。(八)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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