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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日照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市政府副市长李峰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君主持揭牌仪式。新组建的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将原市规划局下属的6个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整合优化。此次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城乡规划事业揭开新的一页,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规划服务水平,科学引导城市建设发展,积极助推日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实施管理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业、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工作。(四)指导各县城乡规划工作,审查和报批各县城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八)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九)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市场管理工作;组织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和评审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城乡规划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十)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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