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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落实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才开发地方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组织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服务工作。(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年度计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承担中国蓝色经济引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会同组织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等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十一)组织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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