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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成立于1987年,为威海市委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批准的《中共威海市委机构改革方案》(鲁威[2000]278号)和《中共威海市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威发[2000]16号)规定,中共威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3个职能科室和纪工委、工会工委、团工委3个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市直机关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党的工作实施领导,对各市区机关工委的工作进行指导。(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考察审批直属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班子的组成,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四)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指导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了解机关干部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进行反映。(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六)领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审理市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犯党纪问题,审批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处理决定。(七)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和机关妇女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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