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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港航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3月,为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运政科、安全监管科、港口科、规划基建科、行政审批科、危化品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辖威海港引航站(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威海市辖区内的港政管理、水路运政管理和引航服务。2005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交通部表彰为“文明子行业”,2008、2009、2010年获全省港航系统安全管理、创建文明行业“特殊贡献奖”。2010年在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同时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威海市港航管理局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兴港强市”的战略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港航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培育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服务功能协调发展的港航市场,促进了全市港航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0年威海在全国率先开通了中韩海上客货班轮航线,架起了中韩经贸往来的海上桥梁,为威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威海港总体规划》于2009年3月获山东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确定威海港由威海湾港区、石岛港区、龙眼湾港区、蜊江港区、靖海湾港区、乳山口港区组成,现有商港17个,其中国家一类开放口岸3个(威海港、石岛港、龙眼港),一类开放作业区5个(威洋石油码头、三进船业码头、蜊江港、石岛新港和朱口 港),二类开放口岸2个(张家埠港、乳山港)。全市已建成码头泊位104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31个(10万吨级2个,7万吨级2个,5万吨级4个,3万吨级3个,2万吨级8个,1万吨级12个),5000吨级泊位15个,1000-5000吨级泊位20个,年通过能力2980万吨,形成了客货滚装、集装箱、通用码头配套,各种设施齐全、功能较强的港口体系。目前,全市有国内水运企业38家,各类水运船舶190艘、76.7万载重吨、9092客位;船舶管理公司17家,代管船舶52艘、34.5万载重吨;中韩班轮公司5家,船舶5艘、3951客位、1167箱位。全市拥有通往韩国、日本及国内主要港口集装箱运输航线22条。基本形成了通达国内沿海、辐射 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海上旅游市场稳步拓展,先后开通了威海至刘公岛(船舶25艘、2968客位)、荣成西霞口至海驴岛(船舶3艘、316客位)、荣成荣喜至苏山岛(船舶1艘、60客位)、乳 山港至小青岛(船舶2艘、46客位)、小石岛至褚岛(船舶2艘、96客位)等5条陆岛旅游客运航线,发展了5家海上游览观光公司,分别是国际海水浴场龙飞、威海顺航、威海扬波、乳山银滩、乳山兴港,共有小型快艇 14艘、112客位和大型豪华旅游船1艘、430客位。威海港引航站于2008年1月成立并正式开展引航业务,下设的石岛、龙眼两分站,严格履行“维护主权,保障安全,精心引领,服务港航”的服务宗旨,为全市开 放港口提供了良好的引航服务,引航员队伍不断壮大,引领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港口经济发展和海上交通提供了强有力的航行、安全保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航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拟定全市沿海港口总体规划、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水运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审核、报批港口岸线使用和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建设项目,参与或组织港口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交竣工验收。四、负责港口经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对申请设立港口、码头经营业务资质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和港口经营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协调港口经营业务。负责港口设施保安相关工作,参与港口对外开放的审查验收。领导和管理港口引航工作。五、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及水运企业新增运力的审批工作,对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六、负责港航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的市场准入和港区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审批,并实施监督。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七、负责对港口公用设施(指公用的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等)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协调工作。八、负责代征水路交通规费和票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港航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费率。九、负责汇集和发布港航技术、经济信息,为港航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港航科技进步、信息化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港航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负责全市港航企业的生产统计工作。十一、负责水路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承办水上交通战备工作。十二、负责指导全市港航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三、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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