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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物价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三)按照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和调整省委托市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四)制定和调整省委托市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参与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立项和收费标准审核工作。(五)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政府制定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六)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建立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参与全市重要储备商品价格及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有关工作。(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九)指导各市区的价格业务工作。(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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