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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按照人才工作分工,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产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和管理;编制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申报、审核、备案;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市定居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十二)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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