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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机构设为综合协调组、政策调研组、规划财务组、项目管理组、社会扶贫组、督查统计组6个组,其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政务,承担文秘、机要、财务、档案、值班、信访、保密、后勤管理等;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审核办理干部的选拔考察、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年度考核等事宜;负责扶贫系统干部、贫困村干部培训等工作。2、政策调研组:负责拟定全市扶贫政策及相关法规性文件起草;承担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起草、扶贫开发重大问题调研等;负责扶贫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简报编印等工作;3、规划财务组:负责拟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以及各相关组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等;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管、统计分析;负责市级以上特色产业扶贫基金的使用、监管等工作。4、项目管理组:负责拟定贫困对象产业项目发展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扶贫项目产业政策,组织、指导、协调扶贫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评审、备案和实施;负责全市“雨露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协调贫困对象职业教育和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实用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央彩票公益金建设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和市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等工作。5、社会扶贫组:负责研究制定行业扶贫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定点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动员协调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扶贫日扶贫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扶贫活动;组织开展市内外各类组织及个人的捐赠;承接国家“10·17扶贫日”活动等工作;负责协调与市级金融机构签订金融扶贫战略框架协议,落实省、市扶贫贷款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年度计划,提出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扶贫互助资金工作,加强与金融业务对接;研究金融扶贫政策,并指导、监督、协调各地各单位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村、户金融扶持政策落实;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制定及实施等工作。6、督查统计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市直行业扶贫部门考核办法;分解下达考核指标,制定各地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扶贫重点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和动态管理;指导全市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承担全市扶贫开发综合平台建设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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