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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是199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旅游度假区。地处泰城西部,北与泰山风景名胜区接壤,自然环境优美,是泰山西路登山必经之处。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对规划区域进行管理、开发建设。旅游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界定是,西片:西至界首405仓库路、京沪高速公路;北至环山路及其向西的延伸线接405仓库路;东至泰山学院西墙和大桥路。东片:津浦铁路以南,泰肥铁路以北;东至两铁路交叉口,西接大桥路。辖区内有十五个行政村,共7034户19322人,分别隶属于岱岳区粥店(小辛庄、石蜡、常家庄、大官庄、大辛庄、二十里埠、董家庄、黄草岭、粥店村、小官庄)和天平(西黄、马家园、大陡、韩刘冯、北黄)两个办事处。开发区内设机构共有办公室、财务局、规划建设处、经济发展处四个正科级处室。2009年8月17日,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设立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投融资管理中心的批复》,成立了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投融资管理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科、项目开发科、投资财务管理科三个正科级科室。2011年4月15日,泰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计划财务处更名为财政局的批复》(泰编办【2011】28号),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计划财务处更名为财政局。工作职能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的规定的通知》(泰办发【2002】28】)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意见》(泰编办【2004】9号】),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能是:(1)负责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各类进区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征用、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初审,由开发区统一上报审批。(2)负责对开规划范围内各类进区投资项目的论证和审核,由开发区代项目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3)负责组织开展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4)负责开发区内规划、建设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5)负责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6)负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审批进入旅游经济开发区的投资建设项目,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7)负责开发区内村居的旧村搬迁改造工作。(8)根据《泰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的通知》(泰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由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对规划区内的地方财政收入统一管理,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内实现的地方财政收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负责征收,以2009年收入决算为基数定额上解,年底上解市财政,用于对岱岳区的财力补助。依据《关于设立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投融资管理中心的批复》(泰编【2009】20号】),投融资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1)组织实施规划区域内重点建设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的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2)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资金,承担建设工程具体项目的投资、管理以及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对规划区域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理、熟化、収触以及开发工作,进行项目直接投资或招商引资等合作开发经营。(4)授权经营所属的国有资产,实现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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