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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三)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区等专项规划及历史优秀建筑审查报批工作。(四)负责县市区村镇规划业务指导及“城中村”改造规划政策制定及实施工作。(五)负责市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批和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六)负责市区城市公共绿地规划方案和建筑物、构筑物亮化方案的审批;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的规划审批。(七)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市区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及评审。(八)组织开展城市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国内外城市规划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九)负责市区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参与居住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违法建设工程处理过程中的规划处理工作;负责规划行政复议工作。(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十一)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十二)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城乡规划的行业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规划人员的专业培训。(十三)领导、管理市辖4区各直属分局;管理市属各开发区分局的业务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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