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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涉及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的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路政、运政、港政、航政交通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四)组织拟订全市港口、航道布局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指导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行政管理;指导港口、专业码头、滩涂站点、水路客货运输(含旅游客运)、运输船舶维修、搬运装卸的行业管理;指导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协调、指导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申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公路、水路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七)组织协调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的联合运输;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期间旅客运输、重要物资和商品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八)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智能交通有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十)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协调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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