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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重大问题; 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 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推进节能发电和节约用电;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牵头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有关问题,组织联合执法;负责应急工业产品生产组织工作。(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指导企业工业设计、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组织推进重点企业发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 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拟订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进综合性及企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七)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联合运输;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协调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军工、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实施。(九)推进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全市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本地化配套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黄金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组织培育工业园区、区域品牌;组织实施市中心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十一)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非省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政管理等工作。(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工作, 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工作中重大问题;负责综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实施;负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三)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十四)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基础性、公益性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管理;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十五)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政策措施;协调市内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十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十七)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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