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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订全市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调整事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五)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六)指导县、乡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承担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县市区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审批、审核县市区事业单位设置。(七)牵头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完善机构编制、人员、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强化人员编制结构管理,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办法;编制下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用编核准管理和在编人员实名公示工作。(八)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制度;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属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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