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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成立于1983年10月,辖两县三区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人口209万,面积8243平方公里。东营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从这里入海,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在这里崛起,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孙武在这里诞生。作为山东唯一全部纳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的市,东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在全省首次蓝黄“两区”建设绩效考核中,东营被评为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先进市。2015年,东营市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城市”。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个年轻的法院,东营中院于1995年3月重新组建,辖6个基层法院,5处派出法庭。全市法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725人,其中中院148人。全市法院年均办案3万余件。多年来,东营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发展进步。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全省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市“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等300余项荣誉。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和市委分别发文,部署开展了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2008年9月,最高法院在东营召开了全国法院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现场会,总结提炼出了“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的“东营经验”。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发出了开展向东营中院学习活动的通知。东营中院作为全国法院的先进典型,2009、2010、2015年三次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工作报告。在新的起点上,东营中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审判团队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智慧法院;加强文化建设,全力创建书香法院;加大破解执行难工作力度,切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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