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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拟定全市行政编制分配、调整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方案;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各区(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各区(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五)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审核工作;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区(市)之间职责分工、事权关系。(六)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机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各区(市)事业单位设立、调整立项计划;审核备案各区(市)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七)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落实完善与有关部门配套联动督查机制;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八)制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报批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各区(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人员编制使用总量和结构;指导各区(市)、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人员编制使用和进人计划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涉及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审核工作;负责核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许可手续、办理人员编制调整(用编、入编、消编)手续。(九)制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拟订市直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十)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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