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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价格政策,法规,规章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定,呈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呈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授权管理的收费标准。(四)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对商品价格突发性暴涨暴跌提出干预措施,按照政府决策实施调控。(五)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六)依法指导,监督,规范价格活动,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推行商品,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承担市直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属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不服下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而申请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七)负责涉案资产价值认定,价格认证,价格服务工作。(八)指导区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物价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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