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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八个保税港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2008年9月7日由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83号)获得批复建设。此前,我国已有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宁波梅山、广西钦州、厦门海沧七个保税港区获批建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设立于胶州湾西岸,规划面积9.72平方公里,包括4.8平方公里码头作业区和4.92公里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是全国唯一一家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要求,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以及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先期对运营模式、土地利用、规划布局、非保税业务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论证工作,初步形成了“一次规划、分期封关、整体推进”工作方案,争取第一时间实现封关运营,并尽快释放保税港区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青岛港是我国第二大外贸口岸,前湾港是我国北方最大的集装箱港。根据规划到2010年,规划建设的前湾保税港区全面封关运营,19个码头泊位将全部投入使用,将会带动青岛口岸集聚1500万标箱的吞吐量及3亿吨的吞吐能力,带动山东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到6亿吨以上,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现代物流发展的超级引擎,并有力促进我国中西部地区开发开放。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设立,标志着青岛在扩大开放、拥湾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方面抢占了政策的制高点,同时对全省对外开放有深远意义,在环渤海经济圈“大(连)青(岛)天(津)”支撑发展格局中赢得了先行先试的开放优势: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国际中转功能,有效遏制并夺回国内流失到韩国、日本的中转箱量,推动青岛港在未来5年内发展成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进程。有利于培育壮大港航服务、跨国采购、特色研发、服务外包、信息中介等现代服务业集群,成为国际航运中心、期货交割中心,并探索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行试验区。二是将更好对接“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促进周边区域开发开放,形成呼应主城发展的新型经济区域,推进“一主三辅多组团”战略深入实施,区内企业可享受便捷的进出境手续、优惠的税收政策、宽松的贸易管制、简化的业务手续等。三是将进一步优化山东港口集群资源配置,形成以青岛港为龙头、烟台和日照港为两翼、以半岛港口群为基础的东北亚集装箱中转枢纽,推动山东发展成为国际开放大省。四是作为山东乃至沿黄流域九省区唯一的保税港区,将有力吸引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要素资源高速集聚,促进中西部开发开放,整体提升全省乃至沿黄流域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是由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三者升级而成,综合了三者的所有功能和政策,并实现区港合一,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口岸功能。保税港区一个海关统一监管,可以将三者功能有机结合,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的实质联动,省去了繁冗的转关手续,降低了物流成本。为企业开展新的业务模式提供更多便利,是未来我国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先行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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