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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体育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推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2、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市)的体育工作。3、负责全市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专业训练、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体育科研。4、拟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以上重大赛事代表团的组建和参赛,承办在本市举办的重大体育比赛,管理和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5、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健身气功管理。6、指导全市体育教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体育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按权限负责裁判员的等级审批和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核准工作。7、拟定体育产业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培育和发展体育产业,管理体育市场。8、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国际体育竞赛。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和报道工作,负责发布重大体育新闻,开展体育宣传工作。10、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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