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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省畜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畜禽屠宰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省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二)负责全省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全省种畜禽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三)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省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四)承担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五)负责兽药、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全省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草原(场)监督管理和草种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草原(场)防火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六)组织制定全省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负责收集、发布畜牧业信息,组织推动畜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信息服务;开展畜牧统计、监测、预警工作。(七)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监管工作;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指导畜产品加工发展,承担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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