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负责起草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制定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省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欠发达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四)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省广播电视统计工作。(五)负责对全省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执法工作。(六)指导全省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七)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全省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八)负责推进全省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九)组织制定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十)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十一)指导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对省级广播电视机构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十三)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山东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山东广播电视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管理指标。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对山东广播电视台的年度绩效考核,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审核山东广播电视台的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活动。(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的监管、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