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市畜牧兽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畜牧兽医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二)负责全市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三)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六)承担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草场监督管理、草种管理、草场征占用审核。(七)组织制定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指导全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