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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规划局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二)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和测绘的行业指导。(三) 负责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 负责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审查工作。(五) 组织编制市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组织编制村庄规划,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六) 承担依法实施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责任。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审查报批;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业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工作。(八) 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规划批后管理。(九) 负责违法建设工程规划审查认定工作。(十) 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实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十一) 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责任;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组织查处测绘违法案件。(十二)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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