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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凉山中院)成立于1953年,占地面积23亩,总建筑面积11198平方米,建有集审判法庭,微机网络、集团电话、电子显示、监控系统和安检系统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办公室大楼。凉山中院内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等10个业务部门及政治部、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法警支队等9个行政部门。现有在职干警158名。凉山中院下辖会理县、会东县、冕宁县、德昌县、宁南县、盐源县、昭觉县、越西县、雷波县、甘洛县、喜德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美姑县、木里县和西昌市等17个基层人民法院。近年来,全州两级法院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强化司法调解工作。2008年凉山中院被四川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四川省高级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督办联络工作先进单位,被凉山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凉山州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先进单位,中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今后,凉山法院系统将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突出实践特色,坚持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促进发展、深入把握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眼点,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凉山”的工作主题,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州委“立足资源、拓展‘两线’、开发‘三江’、发展‘三带’经济、打造‘一核、一极、五区、多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推广加强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查找不足,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切实可信措施,不断转变队伍作风。加强“两庭”建设,实现四级联网,实现全州法院系统办公现代化,着力创建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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