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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39号),设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甘孜州公务员局牌子。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州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 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州(回州)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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