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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起草全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市科技和专利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和专利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拟订并实施各类科技和专利计划、应用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四、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统筹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工作,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资金;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助、投资保障、贷款担保补助、贷款担保贴息工作,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管理市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五、协助上级科技部门管理本市内省级以上高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指导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科技指导和服务工作。六、负责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九、拟订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十一、统筹协调全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活动。十二、组织开展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组织假冒专利查处、专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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