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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指导区域合作工作。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七、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十一、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十五、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十六、负责铁路、机场、航电等综合交通的规划制定和发展协调;组织协调全市铁路、航电,参与协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按职责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综合交通项目立项工作。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八、承担市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市区域合作办公室、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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