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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特种设备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下辖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巴中市计量测试所、巴中市特种设备检测所、巴中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内设科室(支队)12个,即:办公室、科技科、政策法规科、质量管理科、质量监督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稽查支队。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二)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负责拟定全市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品牌战略、质量奖励制度和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负责建立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研究分析全市质量形势,发布质量信息。(三)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制修订和发布工作;负责管理采标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四)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级及以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建立全市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监督管理商品量、过度包装、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计量检定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五)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活动;依法开展全市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企业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和申诉处理;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纤维及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八)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九)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承办上级质监部门交办、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跨区域质量案件的协调和查处工作。(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十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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