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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设巴中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巴中市对外开放合作局的职能整体划入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广州、西安办事处。内设办公室、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共一室五科。 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利用外资及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市投资促进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评审、准入、选址和流转;承担跟踪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的责任;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负责全市投资环境营销,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组织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落实省内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市以资源(市场)换投资工作。4.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5.负责研究全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规范性文件,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6.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7.负责陕甘川宁毗邻地区十六方经联会年会、重庆经济协作区市长联席会日常工作。负责市外各级政府及企业来我市设立办事处的核准、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友好城市的联络和经济合作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派出机构。8.指导市经济开发区和县(区)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市经济开发区和县(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并负责人员培训工作。9.负责为市外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监督市外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10.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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