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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宜宾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委发〔2014〕16号),设立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统筹和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防范民办教育风险,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八)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十)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性体育竞赛和我市代表团(队)参加省以上竞赛,负责在宜宾举办的省以上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十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十四)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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