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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有民警438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保障室、事故预防科、交通秩序科、法制科、宣传网络科、特勤大队、科技规划科、车管所等10个部门,辖五县三区一市共10个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着管理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检验、驾驶员考试与机动车上户和交通管理设施(标志、标线、信号灯)规划、管理等职能。1987年体改以来,全市交警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先后荣获公安部表彰“全国学济南先进集体”“全国创建平安大道模范集体”、“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春运情满旅途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6次,并涌现出盛泉程、李坤阳、赵刚、牟向东、张学荣等一大批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劳动模范。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挥疏导交通,维护、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全市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附属设施的完善提供合理规划,确保所辖道路的安全畅通。二、维护道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辖区道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公路治安案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打击车匪路霸。三、负责全市的车管业务工作,实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发牌、发证、检验和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审检等工作。四、负责交通事故的受理、立案、现场勘察、痕迹鉴定、调查取证和事故认定工作,排查上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五、负责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六、做好道路交通警卫保障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的审批、核发,办理特种车辆警报器及标志灯具使用证,维护重大活动现场的交通秩序及社会治安秩序。七、对在道路执勤中发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八、负责支队队伍管理、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抓好民警队伍和党、团组织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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