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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草本市城乡规划、测绘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公示、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二)承办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和报批的具体工作;组织制定、修改近期建设规划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规划及技术标准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自然保护区和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编制、审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三)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制定。(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含变更)和附图;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六)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临时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基础测绘工作和测绘行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八)指导各县(市、区)的城乡规划工作。(九)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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