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科技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牵头拟订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统筹协调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重点研究、成果转化、软科学研究等计划。(三)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四)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五)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六)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八)负责全市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申报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九)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十一)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十二)农科园管委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牵头制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拟订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人才开发、对外交流等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