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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19曰,地委决定建立内江地区征集党史资料、编修县志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2月,地委决定将内江地区征集党史资料、编修县志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内江地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内江地区修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同年10月,地委、行署决定,党史和修志办公室分设,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地委的工作部门,修志委员会办公室为行署的工作部门。1985年6月地改市后,原地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内江地区修志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内江市修志委员会,其办公室亦相应更名,分别属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办公地点分设在市委、市政府机关院内。1989年9月13日,市委决定撤销中共内江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名为中共内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属市委正县级事业单位,是研究内江地方党史的工作部门,办公地点设在市委机关院内。2008年7月,五届市委第118次常委会议和五届人民政府7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原中共内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内江市地方志办公室整合为中共内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内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为市委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设在市委机关院内。其主要职责:(一)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承担《中共内江地方史》、《内江市志》、《内江年鉴》和其他史志书刊的编纂出版工作。(三)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和地方志文献及其他史志资料,开发利用地方史志信息资源、地方史志成果,组织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为党政领导机关提供决策的历史依据,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资料科技咨询服务。(四)利用党史和地方志资源,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五)组织、参与、指导、管理各县(区)及市级部门党史、综合志书、史书、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史志编修人员专业培训。依法检查修志进度,审查、验收县(区)志、市级部门志、专业志以及志书出版工作;管理、指导有关学会工作。(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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