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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总工会是全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内江市委和四川省总工会领导。内江市总工会前身是1950年9月建立的川南总工会内江专区办事处(四川省总工会内江地区办事处),1985年撤地建市更名,辖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两区一市两县总工会,经开区工会办事处,高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系统)、基层工会三级工作组织体系,工会基层组织5286个,会员数54.44万人。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全市工会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思想引领新成效坚定方向,以建功立业新贡献服务中心,以维权服务新作为凝聚职工,以深化改革新突破增强动力,以党的建设新要求提升形象,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新时代内江工会工作展现新作为、展示新气象、再上新台阶,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内江市总工会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内江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贯彻执行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制定的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履行维护职能。通过维护,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三)贯彻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主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五)同各县(市、区)党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市属基层工会党组织协商推荐各县(市、区)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的主要领导人选;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县(市、区)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劳模、省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市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指导、协调工作。(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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