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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内江市委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委发〔2010〕10号)精神,内江市科学技术局更名为内江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简称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科技发展、专利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牵头拟定和实施全市科技、专利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拟定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基础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三)牵头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拟定相关配套政策,提出重大专项科技实施中的调整意见。(四)负责全市创新体系建设,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负责全市专利信息网络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专利文献的开发利用。(五)牵头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六)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七)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八)负责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九)拟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十)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拟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提出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全市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专利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事宜;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管理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十二)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负责涉外专利案件处理,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十三)牵头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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