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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成立于2010年8月,由原遂宁市文化局、遂宁市广播电视局合并组建而成,并挂牌遂宁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遂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内设办公室(行政许可科)、党委办、人事教育科、宣传法规科、事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新闻出版版权科、市场管理科、文化艺术科、安全保障科、监察室等11个职能科室。8个直属单位分别是遂宁市广播电视台、遂宁市文化馆、遂宁市博物馆、遂宁市图书馆、遂宁市文学艺术创作办公室、遂宁市文化稽查支队、遂宁市川剧团、省广电网络公司遂宁分公司。遂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化遗产及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及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工作部署。(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及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三)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化遗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四)指导文艺精品的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试验性文学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类文学、艺术的发展。(五)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六)贯彻执行文化娱乐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市场、出版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七)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申报全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审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项目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发掘、管理、利用,加强国家、省级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九)管理申报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前端和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制作、传送、播出与接收。(十)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规划、建设、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十一)负责国家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有关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十二)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局属各单位的各项工作。(十三)承担市社会文化市场、市文化产业、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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