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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1)组织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组织机构代码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3)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4)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5)负责全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校准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7)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协调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8)负责全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战略。(9)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贯彻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国家统一推行的其他认证认可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与质量监督相关的检测技术机构、认证中介组织及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10)依法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11)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质量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12)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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