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职责整合和机构合并组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2〕24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机构的通知〉》(广委办〔2012〕92号),设立广元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简称市文广新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10月,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广元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广委〔2014〕21号)文件,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的文化和新闻出版职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产业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组织推进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四)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五)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六)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七)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九)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十)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十一)管理全市文物事业。(十二)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十三)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十四)指导、协调和管理广元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十五)拟订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十六)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十七)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十八)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业的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承担广元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十九)负责全市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二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二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