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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以及机关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职工教育、离退休人员工作。民族科(中共绵阳市委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协调民族关系,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提出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处理民族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参与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有关项目资金的分配与使用管理;协调组织少数民族地区民生工程方面的相关工作;参与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移民、扶贫等相关事宜;承担民族地区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交流与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承担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宗教科(行政审批科)。协调、指导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参与宗教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研究全市宗教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市级爱国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使用工作;承办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治理非法传教势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组织协调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宗教有关重大涉外事宜;负责承办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事务;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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