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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一)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二)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防洪论证制度。(三)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承办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表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五)负责防治洪旱灾害。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七)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协调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水情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八)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水库、滩凃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控制性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涉河建设项目的行洪论证及河势稳定评价工作。(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定期公告,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业用水计划,指导企市农业灌溉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行政审批工作。(十一)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德阳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十四)负责绵远河、石亭江德阳城区段涉河建设工程的审核与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闸运行管理和维护。(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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