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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三)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四)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外来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六)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工作。(七)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强戒所的计划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区县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市强戒所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十一)承担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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