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成都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含财政、财务、预算、税收、会计、国有资产和非贸易外汇管理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财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二)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国库业务、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负责拟订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五)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税收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预算安排,拟订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办理税收退税等事项。(六)贯彻执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七)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收缴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贯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八)负责对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九)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财政贴息项目审批;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督,监督管理地方融资性担保公司财政财务。(十)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障(险)规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险)、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险)资(基)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险)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称)评聘工作;行使上级部门委托的对驻蓉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事项。(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十三)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