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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决定;研究起草我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意见、建议、指示和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对外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同级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工作。(二)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协调、指导对外交流交往,通过外交、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渠道,服务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我市重大外事、侨务和港澳活动。(三)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因公往返港澳工作;承办市领导的出访报批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因公出国有关事项;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工作情况;通过服务,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开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经营。(四)协调、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进行工作访问的驻华外交机构人员;协调、组织接待华侨华人和港澳重要人士;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侨务、港澳活动;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和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五)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指导和管理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事机构的工作。(六)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活动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为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跨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七)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市和我市涉外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的工作;(八)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批、邀请到我市访问的外国人;依照法律法规和授权,管理来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为我市外国及港澳记者管理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九)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救灾、救济和扶贫工作;负责华侨回国的安置工作;指导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宁德海外侨务工作;开展侨情调查和侨务工作研究。(十)负责协调或者监督华侨华人的捐赠管理和对华侨华人捐赠的表彰工作。负责向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团体推荐、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和港澳同胞代表委员人事安排工作。(十一)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开展群众性外事、侨务、港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港澳新闻发布;负责审核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十二)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干部及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侨务、港澳)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查处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侨务港澳政策纪律和制度的行为。(十三)管理直属机构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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