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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我市信息化(包括电子政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起草有关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二)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布局,统筹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产业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用结合工作。(三)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四)负责政府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依法审批市级相关信息化项目。(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起草政务服务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六)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动全市网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牵头推进龙岩网上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e龙岩)建设。负责推进电子政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负责电子政务绩效管理工作。(七)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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