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1号)和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岩委〔2011〕86号),设立龙岩市科学技术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二)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三) 牵头协调、指导龙岩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可持续发展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全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负责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研基地、重点产业创新平台与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五)拟订全市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六)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七)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促进科研机构优化布局。(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十)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十一) 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科普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拟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进民营科技工作。(十二)组织拟定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国际及对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工作。(十三)承担龙岩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