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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福州保监办)开始筹建,2000年9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2004年2月6日,经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批准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保监局”),并升格为正局级单位。2004年6月根据保监会的统一安排,内设处室进行重新设置,由原来3个处室调整为6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2007年12月,根据保监会统一部署,增设法制处。2011年,增设稽查处。2015年,增设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监察处(纪委办公室)。福建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四)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十)中国保监会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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