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0号)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莆委[2010]75号),设立莆田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一)拟定和执行莆田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二)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彩票市场.(四)研究分析全市税源状况及其变化;研究提出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通过税收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审定有关税收减免事项.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七)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和经济发展支出、市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八)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九)拟定和执行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对外开放谈判与磋商业务以及借、用、还的管理工作.(十)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和执行会计委派制,管理会计委派人员.(十一)监督和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预算内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