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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二)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科学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县(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三)综合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的职位分类、录(聘)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农转非”等工作。综合管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全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继续教育,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五)培育、指导和管理人才市场,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综合管理,调整人才分布结构,负责国(境)外和市外人才、智力引进及有关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组织选拔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及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六)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国家规定的退休、辞职、辞退人员的待遇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研究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七)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工作,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引导退休干部发挥余热,为社会作贡献。(八)贯彻执行转业军官安置政策,编制军官转业的安置计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服务管理自谋职业的转业军官。(九)负责人事工作的科研、宣传、信息工作,指导协调福建行政学院莆田分院、市干部学校的建设发展。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和人才开发。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综合管理与业务指导。(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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