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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和海外华文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四)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做好归侨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五)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六)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七)统筹协调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和赴港澳以及商务旅行卡有关工作;调查、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国(境)外活动情况。(八)按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九)按规定承办邀请外国人入境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泉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按规定承办本行区域内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有关事务。(十一)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十二)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十三)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十四)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对外友协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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